12/29/2008

合解不成

今天打電話給竹北調解委員會,說明已無法合解,要求通知偵察庭。調解委員會會送回偵察庭,之後我會收到法院通知單,進行下一次訴訟程序。
目前和對方多次合解不成,也以沒錢為理由,不進行任何賠償,完全要由對方保險出面,而對方保險也無法針對我方提出的要求進行合理賠償,所以只能由法院來裁決。

我確診了COVID-19 怎麼會?

 一直自認為天選之人的我,終究還是感染COVID-19,  我是怎麼感染上的? 應該是家人之間互相傳染的 感染上有什麼症狀? 初期會覺得喉嚨怪怪地,然後一症狀就會愈來愈明顯 看診有哪些步驟? 先打電話到診所說有快篩陽,要約視訊看診,先西醫看診並上傳給衛生局,拿到居隔單,掛中醫申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