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29/2008

合解不成

今天打電話給竹北調解委員會,說明已無法合解,要求通知偵察庭。調解委員會會送回偵察庭,之後我會收到法院通知單,進行下一次訴訟程序。
目前和對方多次合解不成,也以沒錢為理由,不進行任何賠償,完全要由對方保險出面,而對方保險也無法針對我方提出的要求進行合理賠償,所以只能由法院來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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